期间费用包括哪些内容(期间费用财税处理)
期间费用财税处理
一、什么是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的,在
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种费用。 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二、期间费用归属的划分方法
- 根据人员所属部门,分配费用归属。
- 根据期间费用用途,分配费用归属。
三、期间费用明细科目的设置(一)管理费用
- 开办费(筹建期);
- 职工薪酬(工资、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 办公费; 4. 会议费;
5. 物业费; 6. 业务招待费;
- 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外埠差旅费);
- 汽车费用; 9. 租赁费;
10. 水电费; 11. 通讯费;
12. 修理费; 13. 折旧费;
14. 无形资产摊销; 15. 低值易耗品摊销;
16. 审计费; 17. 绿化费;
18. 诉讼费; 19. 存货盈亏净额;
20. 仓储费; 21. 相关税费等。
A104000 期间费用明细表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二)销售费用
- 职工薪酬(工资、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 办公费;
- 运杂费
- 业务招待费;
- 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外埠差旅费);
- 汽车费用;
- 租赁费;
- 广告费;
- 业务宣传费;
(三)财务费用
- 手续费;
- 利息收入;
- 利息支出;
- 现金折扣;
- 汇兑损益。
四、期间费用税费处理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解析
- 工资、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
企业内部凭证,用工资表、明细清单或汇总表以及银行回单做账。
-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一般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残疾人工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100%加计扣除。(扣除优惠)
- 职工福利费
货币性福利凭内部凭证、货币福利明细表或汇总表;非货币性福利需取得发票。
-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全额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职工教育经费需取得发票。
- 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培训费专票可以抵扣,但记入到职工教育经费的餐费是不能抵扣的。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①比例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全额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②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全额扣除。
- 办公费
需取得发票。
- 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专票可以抵扣。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全额扣除。
- 会议费
需取得发票。
(1)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专票可以抵扣,但记入到会议费的餐费是不能
抵扣的。(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全额扣除,但要按税务局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证明材料:会议议程表(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或签到表、内容(会议记要)、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 物业费、水电费需取得发票。
- 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专票可以抵扣。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全额扣除。
- 业务招待费需取得发票。
-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且不超过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
销售(营业)收入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以及视同销售收入,不包含营业外收入。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需取得发票。
- 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专票可以抵扣。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①一般企业
不超过当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②特殊企业
对于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的企业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③烟草企业不得扣除。
- 汽车费用需取得发票。
(1)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专票可以抵扣。(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全额扣除。
- 租赁费
需取得发票。
- 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专票可以抵扣。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全额扣除。
- 通讯费
需取得发票。
- 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专票可以抵扣。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全额扣除。
- 修理费
需取得发票。
- 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专票可以抵扣。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全额扣除。
- 审计费、咨询服务费需取得发票。
- 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专票可以抵扣。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全额扣除。
- 手续费
需取得发票。
- 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专票可以抵扣。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全额扣除。
- 利息支出需取得发票。
-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按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并同时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①向金融企业借款:可据实扣除。 ②向非金融企业借款: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扣除,并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③向自然人借款: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数额部分可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证明。
④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应缴资本额的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⑤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利息不得扣除。
16. 仓储费
需取得发票。
- 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专票可以抵扣。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全额扣除。
17. 差旅费
需取得发票,出差补助在规定的补助范围内不需要发票(依据所在城市税局的规定)。
(1)增值税进项税额:住宿费取得专票可扣除;餐费不能扣除;机票、火车票、公路水路票计算抵扣。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①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项税额=票面金额×适用税率(征收率)
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③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未注明旅客个人信息的如定额发票、观光游览车票、出租车机打发票等,均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全额扣除。
(二)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科目
- 当月取得专用发票且入账,并进行勾选确认在当月抵扣: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当月取得专用发票且入账,未进行勾选确认不在当月抵扣: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进行勾选确认的月份进行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五、期间费用账务处理
- 发生时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职工薪酬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银行(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等)
借:销售费用—差旅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职工薪酬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银行(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等)借:财务费用—手续费(利息支出、现金折扣)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银行(应付账款等)
- 特殊处理
- 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银行 蓝字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红字
- 冲费用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红字
借:银行存款—**银行 等 蓝字
3. 存货盘盈、盘亏账务处理
- 存货盘盈时
①批准前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②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借:管理费用—存货盈亏净额 红字
- 管理不善盘亏损失:
①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毁损。
② 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存货盈亏净额
其他应收款—***(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发生存货非正常损失:
-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 批准后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其他应收款—***(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存货盘盈盘亏入账依据
①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
②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③存货盘点表;
④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 期末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各明细科目 销售费用—各明细科目 财务费用—各明细科目
期间费用期末余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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